绍市树党〔2017〕19号(关于开展2017年11月份“主题党日活动”的实施方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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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产党 |
关于开展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方案
全体党员:
根据区委组织部安排、教体局“两学一做”办公室通知要求,为了开展好2017年11月份“主题党日活动”,结合学校实际,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活动时间:11月10日
二、活动主题:畅谈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,共话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
三、参加对象:全体党员
四、活动形式:自主学习+讨论交流
五、活动主持:徐佩玲
六、活动过程:清点到会人数,交纳本月党费,自觉佩戴党徽。
1.通报党员到会和本月党费交纳情况。
2.奏(唱)国歌。
3.反馈自主学习情况。
结合先前在学校教师微信平台推送是文章:《一张图,带你看懂十九大报告》、《对照学习,党章做了哪些修改》、《教育系统如何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》,梳理学习内容,明确学习要求。
4.讨论交流。
5.微党课:“四个伟大”的由来及其相互关系(宣讲:王国明)
6. 通报、安排有关工作。
(1)安排检查学习笔记;
(2)其它相关工作。
七、活动要求:
1.在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,反复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、中纪委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的基础上,每位党员自觉撰写发言稿,确保每位同志在讨论交流时至少发言一次。
2.对年老体弱、行动不便的党员和个别因事、因病等特殊情况一时难以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,将组织专人联系、送学上门,确保全员参与。
3.撰写的发言稿,既突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中心政治任务,又要注重以学促行,与推动学校发展工作、履行立德树人职责、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,突出针对性、讲求实效性。
4.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活动的党员,要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。
5. 11月13日下班前完成活动资料上传。
(1)党日活动通讯上传教体局网站;
(2)报送一篇主题党日活动案例到组织人事科邮箱。
中共绍兴市树人中学总支部委员会
2017年1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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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绍兴市树人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印发 |